2016-03-18 09:46 来源:中国民族报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慈善法》,在业内人士看来,慈善法从无到有的过程是我国开门立法的一次典范之作。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但慈善领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例如: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尚不健全、运作不规范、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等。“怀胎十年”得以出台的《慈善法》,将确立起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现代规范。
【亮点1】
规范了慈善活动及行为的范围
《慈善法》首先界定了什么是慈善活动。慈善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捐款捐物。《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扶贫、济困;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等公益活动。慈善活动的核心在于倡导和鼓励百姓的义举善行。
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捐款捐物,扶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各类型的志愿者服务及社工服务都是参与慈善活动的广泛形式。《慈善法》对慈善活动进行这样的界定,有助于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多做力所能及的好事。
【亮点2】
互联网募捐得到有效的规范和引导
由于近年来互联网的兴起,通过互联网对全国各地需要帮扶的人进行捐赠已成为慈善活动的重要渠道和方式,由此而引起了网络捐赠呈爆发式的增长态势。由个人发起的求助募捐和公益众筹等,通过各种互联网媒介的传播极易使得捐赠者慷慨献爱心。
但此前由于慈善立法处于真空状态,许多捏造和隐瞒事实通过互联网媒介进行骗捐,从而非法敛财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极大地损害了募捐者的利益。所以《慈善法》明确了只有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募捐。
【亮点3】
骗捐行为将受到查处
《慈善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由于缺乏法律的有力规制,近年来利用为他人善心实施诈捐、骗捐等行为屡屡发生,且涉及到的捐赠金额也越来越大。这些行为屡屡消费着社会大众的善意和信任,严重地破坏了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因此《慈善法》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些违法行为,并设计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亮点4】
公开承诺捐赠后不能反悔并撤回捐赠
对于捐赠者来说,如果公开承诺了进行捐赠后,事后是否能反悔并撤回自己的捐赠呢?《慈善法》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慈善法》明确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要求交付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慈善法》赋予了慈善组织及其他受捐赠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救济的权利。承诺捐赠后就不得反悔,否则慈善组织有权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承诺人履行捐款承诺。
不过,实在捐不起也不用担心被追责。《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亮点5】
企业做慈善活动能抵扣相应的税款
《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收优惠是激励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有税收优惠问题都做了全面的规定。这有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慈善行为。但由于这样的规定跨越了部门法,税收优惠如何进一步细化,以后还需专门的税收法律配套来实施。
【亮点6】
捐赠人有权跟踪捐款用途及去向
《慈善法》规定了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同时,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
如果慈善组织违反了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或者滥用了捐赠财产,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慈善组织,《慈善法》也设计了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对这样的行为予以规制。(编辑:李莉) |